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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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专项)
来源:GB 26859—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现行)。
官方出处: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openstd.samr.gov.cn(标准号 GB 26859-2011);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std.samr.gov.cn(id=71F772D7E0C7D3A7E05397BE0A0AB82A)。
发布日期 2011-07-29,实施日期 2012-06-01;国家能源局归口。
本文件为公开口径真实节选,用于 demo;完整条款以官方全文为准。
说明:本篇为“专项”规程,其验电与邻近带电体作业的安全距离引用《总则》(GB 26860)表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生产单位和在电力生产场所工作人员的基本电气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具有 66 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具有 35 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和配电企业,以及具有 220 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用电单位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GB 2686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 GB/T 2900.19 电工术语 高电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
4 作业要求
4.1 在线路及配电设备上工作,应根据工作性质办理相应的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监护、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
6 安全技术措施
6.1.1 在线路和配电设备上工作,应有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及个人保安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6.3 验电
6.3.1 验电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逐相(直流逐极)进行;验电前应在有电设备上确认验电器良好。
6.3.2 验电时,人体与被验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要求。本部分表1 直接采用《总则》(GB 26860)4.5 表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例如 220 kV 时人体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小于 3.00 m。详见 安全距离(见《总则》4.5 安全距离表)。
6.4 装设接地线
6.4.6 成套接地线应由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接地线截面不应小于 25 mm²,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
6.4.7 装设接地线、个人保安线时,应先装接地端,后装导线端;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导体端应使用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
8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8.4.1 同杆塔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或直流线路中单极线路)停电检修时,停电线路与带电线路间应满足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该安全距离引用《总则》(GB 26860)4.5 表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如 220 kV 不小于 3.00 m),见 安全距离。
8.4.2 风力大于 5 级时,不应在同杆塔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检修工作及直流单极线路检修工作。